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4-13 点击数:


鲁教外处函﹝2017﹞20号


各市教育局有关科(处)室,各高校国际处:


  为贯彻落实《孔子学院发展规划(2012-2020年)》,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,促进中外人文交流,根据全球孔子学院(课堂)和大、中学校需求,国家汉办于近日启动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。按照“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统一考试、择优录取”原则遴选教师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:


  一、推荐时间


  即日起至4月24日。


  二、岗位需求


  具体要求及岗位需求情况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,任期一般为2学年。


  三、申请条件


  1.热爱祖国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,组织纪律性强。


  2.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、中小学在职教师(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)。


  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对外汉语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年龄一般在58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


  4.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,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
  5.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

  四、推荐程序


  (一)提交材料


  1.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进行网上注册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1)提交学校进行审核。


  2.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,主要对其政治思想、教学能力、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,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(封口处盖章,信封上写上被推荐人姓名)。


  (二)单位审核


  1.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,由主管校长在“单位审核意见”栏内签署意见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

  2.中小学报名人选材料需经当地市教育局审核,并由教育局在汇总表上盖章后统一报送我处。省属高校报名人选材料由学校国际处汇总后直接报送我处。


  五、报送时间


  请于2017年4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快递至我处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。确保推荐信、申请表、汇总表等材料齐全,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。


  六、选拔考试


 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查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
    七、录取培训


 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录取人员。录取通知将由国家汉办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,同时抄送我厅。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
  八、派出待遇


  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文件执行。


  九、工作要求


  请各市教育局及时通知辖区内学校,积极组织报名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。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,至少按1:2比例推荐合格教师人选。孔子学院总部将对各中方合作院校推荐、入选外派教师情况作为参评先进中方合作院校,继续申办或承办孔子学院的前提条件。


  十、注意事项


  1.目前只接受省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报名,不接受往届回国志愿者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报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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